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


法定继承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顺序直接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人。在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不管是合法婚姻所生的孩子,还是非婚生的孩子,或者是通过合法收养手续收养的孩子,以及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享有法定的继承权。 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生父母对自己亲生子女的继承权是基于血缘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继承权是基于合法的收养关系,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因为存在扶养事实,所以也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这些兄弟姐妹在符合法定条件时,都可以成为法定继承人。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体现了法律对尽赡养义务行为的鼓励和保护。 在实际的遗产继承过程中,如果存在多个法定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总之,了解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对于妥善处理遗产继承问题至关重要。在遇到具体的继承纠纷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