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优先受偿权的权利具体是什么?

我在做生意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债务纠纷,听说有优先受偿权这么个东西。我想知道优先受偿权到底是什么权利,在实际情况中它能起到什么作用,自己在哪些情况下能享有这种权利,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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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优先受偿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优先受偿权,通俗来讲,就是在债务人进行债务清偿时,特定的债权人相比于其他普通债权人,能够优先获得清偿的一种权利。打个比方,如果一个人欠了很多人的钱,当他的财产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时,拥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先拿到钱,剩下的钱才给其他普通债权人。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多处涉及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例如在建设工程领域,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意味着,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在发包人不支付价款的情况下,对于该建设工程的折价或拍卖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其他一般债权人。 再比如,在担保物权方面,抵押权人也享有优先受偿权。《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把自己的房产抵押给债权人来担保债务,当债务人还不上钱时,债权人可以就该房产的变现价值优先受偿。 优先受偿权的意义在于保障特定债权人的利益,使他们在债务人偿债能力有限的情况下,能最大程度地实现自己的债权。它可以提高债权人的积极性,促进一些特定领域的经济活动,比如建设工程领域,如果承包人没有优先受偿权,可能就会担心工程款无法收回,从而影响工程的顺利开展。 不同类型的优先受偿权,其成立条件、行使方式等都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要享有优先受偿权,往往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例如,建设工程承包人要享有优先受偿权,工程质量必须合格。而且,优先受偿权也不是无期限的,像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所以,当我们涉及到可能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情况时,一定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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