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二者如何对比?


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都是民事诉讼中简化诉讼流程、提高诉讼效率的程序,但它们在适用范围、程序特点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小额诉讼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简单来说,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于涉案金额较小且事实清楚的金钱给付案件,比如常见的小额借贷纠纷。这种程序旨在快速解决小额争议,提高司法效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对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 而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简易程序相较于普通程序,在起诉方式、传唤方式、审理程序等方面都更为简便。比如,当事人可以口头起诉,法院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了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接下来对比一下二者。在适用范围上,小额诉讼程序仅适用于金钱给付案件,且有严格的标的额限制;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更广,不限于金钱给付案件,只要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 在程序特点方面,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即一旦判决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不能上诉;而简易程序适用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在审理期限上,小额诉讼程序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简易程序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综上所述,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各有特点。当事人在遇到民事纠纷时,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诉讼程序,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