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但是不太清楚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我们没有什么财产纠纷,就是想和平分开。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到底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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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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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离婚方式。以下是协议离婚需要满足的实质条件。 首先,当事人必须是合法夫妻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法夫妻是指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是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年满18周岁且精神健康的公民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一方或双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患有严重精神病等,就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而需要通过诉讼离婚。 其次,双方必须自愿离婚。这意味着夫妻双方离婚的意愿是真实的,是出于自己内心的想法,而不是受到他人的胁迫、欺诈等。自愿离婚是协议离婚的核心条件,如果一方是在被强迫的情况下签订离婚协议,该协议是可以被撤销的。 再者,双方必须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在子女抚养方面,要明确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方式和期限等。财产分割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划分,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债务处理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承担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后,协议离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夫妻双方需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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