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式合同和有名合同的定义分别是什么?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法律规定应当采用的特定形式包括书面、登记、批准、公证等形式。例如,财产合同通常属于要式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在书面文书上加盖必要的图章。
要式合同的特征包括:一是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和基础;二是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表明当事人承认合同的存在;三是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且接受履行应当具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思。若不具备上述三要件,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要式合同,即便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合同也不能认为已经成立。
法律依据方面,《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同时,为了贯彻鼓励交易原则,原来的《合同法》第36条规定(虽然《合同法》已失效,但该精神仍有一定参考意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可见,要式合同的要式性对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只具有相对意义。
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例如《民法典》中规定的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各类合同。有名合 同的特点在于,法律对于其合同的内容、形式、成立要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都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可以直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有助于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减少纠纷的发生。
在实际应用中,要式合同侧重于合同的形式要求,而有名合同侧重于合同的类型和内容规范。在签订相关合同时,对于要式合同,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来订立,确保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对于有名合同,要熟悉相关法律对该类合同的具体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5个相关问题
诺成合同和要式合同有什么区别?
最近在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对诺成合同和要式合同的区别不太清楚。想知道在实际的合同签订场景中,这两种合同到底有哪些不一样的地方,比如从成立条件、生效时间这些方面来看,希望能得到详细清晰的解释。
技术合同是什么意思?
我最近在接触一些商业合作相关的事情,经常听到‘技术合同’这个词,但不太明白它具体指的是什么。我想了解一下,技术合同到底是什么,它涉及哪些方面的内容,和普通合同有啥不一样,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注意些什么。
合同的订立形式都有哪些?
我最近打算和别人签个合同,可对于合同订立形式不太清楚。不知道到底有哪些形式可供选择,担心选不好会出问题。想了解一下,常见的合同订立形式都包括什么,每种形式有啥特点,对我签合同有啥影响,希望能详细给讲讲。
居间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我在处理一些商业事务中,涉及到了合同问题。最近接触到了居间合同和行纪合同,感觉这两个概念有点模糊,不太清楚它们之间到底有哪 些不同。想具体了解一下,在实际应用中,这两种合同在各方面的区别,以便准确判断和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
合同订立的方式具体有哪些呢?
我在一些商业活动以及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涉及到签订合同的情况,但是不太清楚合同订立具体有哪些方式。我想详细了解一下不同订立方式的特点和适用场景,这样以后在订立合同时就能更加得心应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