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遗嘱权力规则指的是什么?
我家里有点财产分配的事儿,听说涉及遗嘱权力规则。我不太懂这个,想知道这规则到底是啥,在实际生活里是怎么起作用的,对遗嘱的订立、执行这些有啥影响,能不能给我讲讲清楚呀?
展开


遗嘱权力规则,简单来说,就是法律规定的关于遗嘱相关权力的一系列准则,这些准则规范了遗嘱的订立、变更、撤销以及执行等各个环节。 在遗嘱订立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这意味着,每个人都有权力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决定自己去世后财产的归属。比如,老张有一套房子和一些存款,他可以在遗嘱里写明把房子留给儿子,存款分给女儿。 遗嘱的形式也有明确规定,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要求,像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人还有权力变更、撤销自己所立的遗嘱。如果老张之前立遗嘱把房子给儿子,后来觉得女儿更孝顺,他可以重新立一份遗嘱,把房子也分给女儿一部分,这就是遗嘱的变更。要是他不想按之前的遗嘱执行了,也可以撤销这份遗嘱。 在遗嘱执行方面,遗嘱执行人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如果遗嘱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相关人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比如,子女们对遗嘱的真实性、有效性有争议,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进行判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