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而附加险则是在主险的基础上,针对特定风险提供额外保障的险种。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 1. 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过程中,发生投保的主险约定的保险责任内的事故,造成第三者或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受害人据此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保险人依据法院判决及保险合同约定,对应由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支付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在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应当支付的赔款后,在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依据相关保险法规,该附加险为投保人在面对可能的精神损害赔偿时提供了保障。 2. 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使用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主险保险事故,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在主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增加一倍的赔偿限额。这样在法定节假日出行时,能增加赔偿额度,给予更充分的保障,这也是符合保险合同约定及相关保险监管规定的。 3. 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后,可附加本特约条款。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照对应投保的险种约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不过选择该附加险可能会影响保费的计算,具体规定依据保险合同及保险行业相关规定。 4. 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投保人可选择投保本特约条款。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选择投保此附加险后,相应主险的保险费会降低,这体现了保险合同中风险与保费的对应关系,符合保险的基本原理和相关法规。 这些附加险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和风险状况进行选择购买,以更好地满足不同的保险保障需求。同时,具体的保险条款和细则应以所购买的保险合同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