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签合同的陷阱被称为什么?


在法律层面,主播签合同中存在的陷阱通常涉及多种法律概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常见的陷阱类型及其对应的法律术语: 首先是欺诈。欺诈指的是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比如,平台在合同中故意夸大主播的收益预期,或者隐瞒一些不利于主播的重要条款,像高额的违约费用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如果主播发现自己是因为平台的欺诈而签订了合同,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该合同。 其次是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例如,合同中规定主播需要承担大量的工作任务,但获得的报酬却极低,与市场行情严重不符。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主播若遇到这种显失公平的合同,同样可以申请撤销。 再者是格式条款陷阱。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平台可能会在合同中设置一些不合理的格式条款,限制主播的权利、加重主播的义务。《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如果平台没有对这些重要条款进行提示或说明,主播可以主张这些条款无效。 另外,还可能存在胁迫的情况。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主播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总之,主播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若发现存在上述类似的陷阱,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