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不利于消费者的格式条款?

我在和商家签合同的时候,看到里面有些条款感觉对我很不利,但又不确定是不是属于那种不利于消费者的格式条款。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到底什么样的条款算是不利于消费者的格式条款呢,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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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不利于消费者的格式条款,通俗来讲,就是商家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好的,没有和消费者商量,并且这些条款还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损害的条款。格式条款本身在很多交易场景中是常见的,比如我们去办理各种会员卡、签网络服务协议等,里面大多是格式条款。但如果这些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商家自己的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那就是不利于消费者的格式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例如,商家规定“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这种条款就不合理地排除了消费者在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退换货的主要权利,是无效的格式条款。 如果消费者遇到不利于自己的格式条款,不用慌张。首先可以和商家进行沟通协商,指出条款的不合理之处,要求修改。如果商家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无果,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投诉,寻求帮助。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格式条款无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合同、购物凭证、聊天记录等,以便在需要的时候能证明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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