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被判八年是依据什么判的?
我有个亲戚因职务侵占罪被判了八年,我们不太明白法院是怎么判出来这个结果的。他就是在公司利用职务便利拿了些钱,也不是特别多。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职务侵占罪判八年是依据啥标准来定的,具体怎么考量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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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通俗来讲,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把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这种行为损害了单位的利益,所以法律要对其进行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职务侵占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一千五百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一千五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如果被判八年,通常是侵占数额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 不过,法院在量刑时,并非只看侵占数额。还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人的犯罪情节,比如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处罚情节,或者是否有累犯等从重处罚情节。如果犯罪行为人有积极退赃、取得单位谅解等表现,在量刑时也会予以考虑。相反,如果是多次实施职务侵占行为,或者造成单位重大损失等,可能会加重处罚。所以,最终被判八年,是法院综合多方面因素后依据法律做出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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