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不能的情况下执行法官还能做些什么?
我之前申请了强制执行,可现在 法院说这是执行不能的情况。我不太懂,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法官还能做些什么来帮我维护权益呢?是会继续找被执行人财产,还是有其他办法?希望能了解详细些。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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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不能的情况下,执行法官依然有不少工作可以做。
首先要明确,执行不能是指因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或不具备执行条件,造成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形。
如果申请人的条件符合低保的政策规定,执行法官可以帮忙联系当地民政部门,帮助申请人纳入低保;若申请人的情况符合扶贫对象的政策要求,执行法官也能帮助联系扶贫办申请扶贫资金;要是申请人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法律规定,执行法官可以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金。这是从保障申请人基本生活方面出发,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
在程序上,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过,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而且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相关概念:
执行不能:指因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或不具备执行条件,造成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形。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等特定情形下,经法定程序作出的一种程序性终结执行的裁定。
司法救助:国家对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给予的一种经济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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