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事不再罚是指行政机关不得以什么进行处罚?

我之前被行政机关处罚过一次,最近又收到了同一事项的处罚通知,我不太明白一事不再罚原则。想知道一事不再罚具体是指行政机关不得以什么理由再次对同一事项进行处罚呢?这样我才能判断这次的处罚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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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行政处罚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它的核心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当事人因同一违法行为受到重复处罚。简单来说,就是行政机关不能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里需要解释几个关键概念。“同一个违法行为”,指的是当事人基于一个过错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的行为。比如,张三在某路段违规停车,这就是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两次以上罚款”强调的是罚款这种处罚形式不能重复。也就是说,行政机关不能就张三的这次违规停车行为,对他进行两次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这意味着,如果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了多个法律规范,并且都规定了罚款处罚,那么行政机关只能选择罚款数额高的规定进行处罚,而不能对当事人进行多次罚款。 不过,一事不再罚原则并不排除对同一违法行为采取不同种类的处罚。例如,除了罚款外,行政机关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当事人给予警告、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其他行政处罚。比如,张三违规停车,行政机关可以对他进行罚款,同时也可以给予警告的处罚。这样既能体现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又能避免过度处罚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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