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属于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指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里因为权利义务问题产生的纠纷。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哪些情况属于劳动争议。 首先是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简单来讲,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于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不同的看法。比如,有些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想要证明自己和单位有劳动关系,以便享受相应权益,这时候就可能产生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这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 其次,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在劳动合同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各个环节都可能出现问题。比如在订立合同时,单位提供的合同条款可能存在不合理之处;履行合同过程中,单位可能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变更合同时,双方对于变更的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对于是否符合解除条件、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等存在分歧。这些情况都属于劳动争议,同样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调整。 再者,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当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除名、辞退,或者劳动者主动辞职、离职时,如果双方在程序、理由、补偿等方面有不同意见,就会引发争议。例如,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或者劳动者认为自己的辞职权益没有得到保障,这些都可以认定为劳动争议。 另外,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也很常见。工作时间方面,单位可能存在要求劳动者超时加班且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休息休假上,可能不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法定假期;社会保险方面,单位可能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等方面也可能存在单位不履行义务的情况。这些都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劳动争议范围内。 最后,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回报,如果单位拖欠、克扣工资,就会引发争议;工伤医疗费涉及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后的权益保障;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则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等情况下,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费用。当双方在这些费用的数额、支付条件等方面有分歧时,就构成劳动争议。 总之,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上述这些方面出现分歧时,都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