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财政法律有哪些?


我国现行财政法律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它涵盖了多个方面,旨在规范财政收支、预算管理、税收征管等一系列财政活动。 首先是预算法,它是财政领域的基本法律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于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4年进行了修订。预算法主要规范了政府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和监督等各个环节。它明确了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比如,规定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这有助于全面掌握政府的财政状况,防止财政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其次是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于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该法主要调整政府采购行为,即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它的目的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它规定了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以保证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还有税收相关法律。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我国有一系列税收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税率以及税收优惠等内容,旨在调节企业的经济活动,促进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个人所得税法则针对个人的各项所得进行征税,通过不同的税率和扣除标准,实现税收的公平负担。这些税收法律不仅为国家筹集了财政收入,也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调节作用。 另外,在财政监督方面,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这些法律规定了财政监督的主体、内容、方式和程序等,对财政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处罚。例如,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都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以确保财政资金能够按照规定的用途和程序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