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做担保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我朋友最近要贷款,想让我做担保人。我对这方面不太懂,有点担心。想了解一下给别人做担保人到底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呀?要是不符合条件做了担保会有啥后果呢,就想全面了解下做担保人的条件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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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别人做担保人,需要满足多方面条件。 首先,担保人要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简单来说,就是要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像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状态有问题、不能正确辨认自己行为的人,就不具备这个能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就意味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做担保人。 其次,要具有一定的能够作为担保的财产 ,也就是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比如,当债务人还不上钱时,担保人得有资产来替债务人偿还债务。不过,即使一开始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但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不能再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人民法院不会支持这种做法。 再者,担保人要与本案无牵连,并且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这就是说不能和债务纠纷本身有直接关系,同时政治权利正常,人没有被限制自由。 另外,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也很重要,这样便于联系到担保人。并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也就是信用状况良好。 还有一些特殊主体限制。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相关概念: 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保证债务:也叫保证责任,就是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要履行的债务或者要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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