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一天该怎么处理?


在法律上,旷工指的是员工在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允许的情况下,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岗工作。对于旷工一天的处理,要从多个方面来看。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对员工的旷工行为进行规范和处理。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里明确规定了旷工一天的处理方式,只要这个规章制度是合法合理的,就可以按照规定执行。例如,有的公司规定旷工一天扣当天的工资,这种规定通常是合理的,因为员工没有提供劳动,用人单位自然无需支付这一天的劳动报酬。 其次,虽然用人单位有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但这些规章制度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所以,如果公司因为员工旷工一天就随意扣除大量工资,甚至超过法律规定的比例,那就是不合法的。 另外,如果公司以旷工一天为由辞退员工,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强调的是“严重违反”,一般来说,旷工一天很难被认定为“严重违反”,如果公司仅仅因为旷工一天就辞退员工,可能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