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受伤对方全责可以索赔哪些费用?
我家孩子在外面玩耍时被别人弄伤了,对方被认定为全责。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向对方索赔哪些费用,是只包括医疗费,还是有其他方面的费用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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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孩子受伤且对方被认定为全责时,您可以向对方索赔的费用包含多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这指的是孩子因受伤去医院进行治疗所产生的各类费用,像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比如孩子骨折去医院拍片子、打石膏、买药等花费的钱,都属于医疗费范畴,对方都要进行赔偿。 其次是护理费,如果孩子受伤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专人进行护理,那么护理人员的费用也能向对方索赔。护理费的计算通常会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期限等因素来确定。比如请了护工照顾孩子,护工的工资就是护理费;要是家人请假来照顾孩子,家人因此减少的收入也可作为护理费来索赔。 再者是交通费,这是孩子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比如带孩子去医院复诊坐公交、打车的费用,都在合理索赔范围内。 另外还有营养费,为了让孩子身体更好地恢复,需要补充营养,这笔费用也能要求对方承担。一般会根据孩子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具体金额。 如果孩子因伤导致残疾,还可以索赔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孩子的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则是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而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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