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逮捕是什么意思?
我收到了关于家人执行逮捕的通知,但是不太清楚这到底意味着什么。我很担心家人的情况,也不知道后续会怎么样,想了解执行逮捕在法律上的具体含义,以及这之后会有什么样的法律流程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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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逮捕是一种在刑事诉讼中限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司法机关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抓起来,关在特定的地方,防止他们逃跑、干扰证人作证或者继续犯罪。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执行逮捕的流程通常是,公安机关提出逮捕申请,检察院审查后决定是否批准。如果检察院批准了,公安机关就会按照法定程序去执行逮捕。在执行逮捕时,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执行逮捕之后,案件会继续进行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阶段。犯罪嫌疑人会被羁押在看守所,等待司法机关进一步的处理。在整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都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比如有权委托辩护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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