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有一段时间了,最近公司经营好像有变动,听到一些风声说可能会有人被解除劳动合同。我就挺担心的,想知道到底在哪些情况下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想详细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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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单位和员工提前结束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这可不是随便就能解除的,得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多种情况。 一种是劳动者有过错,单位可以随时解除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这里说的不符合录用条件,得是在招聘时明确告知劳动者的条件,并且要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确实不符合。再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像多次无故旷工、违反保密制度等。还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例如员工因为疏忽导致公司重大业务损失。另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及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还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另一种情况是单位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此外,当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概念: 过失性辞退:指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就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比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这些情况使得原来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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