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的默认是什么意思?


合同上的默认,指的是在合同相关的情境中,当事人没有明确用语言或者文字来表达自己的意思,而是通过行为或者不行为等方式,按照法律规定、交易习惯或者合同约定,被视为作出了某种意思表示。 从法律原理上来说,默认能够成为一种有效的意思表示方式,其背后的逻辑在于维护交易的效率和稳定性。在商业活动中,如果每一个细节都需要当事人明确表达意见,会极大地增加交易成本,降低交易效率。所以,在一定情况下,法律允许通过默认来推断当事人的真实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这一规定明确了默认(沉默)作为意思表示的条件。 具体来说,法律规定是默认成为意思表示的一种重要依据。例如,在试用买卖中,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这就是法律直接规定了在特定情形下,沉默被视为购买的意思表示。 当事人约定也是默认生效的常见情形。双方在合同中可以明确约定,在某些情况下一方的沉默将被视为同意或者拒绝。比如,合同约定如果一方在收到对方的书面变更通知后一定期限内未作回复,则视为同意变更。 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同样可以使默认具有意思表示的效力。交易习惯是在当事人之间长期的交易过程中形成的,双方都知晓并认可的行为模式。例如,甲乙双方长期合作,每次甲方发出供货通知后,乙方在一定时间内没有提出异议,就会按照通知供货,这种情况下,乙方的沉默就可以视为同意供货的意思表示。 在签订合同时,对于默认条款一定要仔细审查。因为默认的意思表示方式不像明示那样直观清晰,如果不清楚默认条款的含义和后果,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所以,当合同中涉及默认条款时,最好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确保自己理解并能够接受这些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