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履约是什么意思?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对方好像没按合同做,但不太确定这是不是未履约。想了解未履约到底是什么意思,有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标准,这样我就能判断对方是不是未履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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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约,简单来说就是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法律层面,这主要涉及合同领域。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一旦签订,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这就明确了合同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基本要求。 未履约包含多种情况。一种是完全不履行,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根本就没有实施合同约定的行为。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根本没有交付约定的货物。另一种是不完全履行,即虽然履行了部分义务,但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全部要求。比如,在装修合同中,装修公司只完成了部分装修工程,或者装修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还有一种情况是迟延履行,指的是当事人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比如,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还款日期归还借款。未履约的一方通常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的责任承担方式会根据合同的约定以及法律的规定来确定。常见的责任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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