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数值达到多少检察院不立案?


在我国,关于醉驾数值达到多少检察院不立案这个问题,需要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醉驾的定义。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通常情况下,达到这个标准就涉嫌危险驾驶罪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不过,并不是只要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检察院就一定会立案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醉驾案件,如果存在上述情形,检察院可能会作出不立案的决定。就数值方面而言,目前并没有一个绝对明确的、超过某个数值就必然立案,低于某个数值就一定不立案的标准。实践中,如果醉驾者血液酒精含量较低,比如接近80mg/100ml ,并且具有一些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像没有发生交通事故、认罪态度好、积极配合执法等,检察院有可能基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理由,作出不立案的决定。但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过高,比如远远超过150mg/100ml甚至更高,同时还存在超速、超载、无证驾驶等其他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那么检察院立案起诉的可能性就非常大。 总之,检察院在决定是否对醉驾案件立案时,会综合考虑酒精含量、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而不是单纯依据酒精数值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