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收入等于什么?
我在处理税务问题时,对‘应纳税收入’的计算不太清楚。想知道应纳税收入到底是由什么组成的,它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有没有什么特定的公式或者规则来确定这个数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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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收入,简单来说,就是个人或者企业等纳税主体,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对其缴纳税款的那部分收入。在我国,不同的纳税主体和不同的税种,应纳税收入的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对于企业所得税而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收入。不征税收入比如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各项扣除涵盖了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等。 而对于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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