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排他性权利?


专利权人享有的排他性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只有专利权人能做,其他人未经允许做了就可能侵权的权利。 首先是独占实施权。这意味着专利权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独自制造、使用和销售其专利产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也就是不能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或销售其专利产品,也不能使用其专利方法。这就好比你有一项独特的生产工艺专利,未经你同意,别人不能用这个工艺来生产产品卖钱。《专利法》规定了专利权人对其专利有排他的实施权利,保障了专利权人的利益。 其次是禁止权。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制造、使用、销售相关产品或使用相关方法。这和独占实施权紧密相关,是从反面保障专利权人的权利。比如有人未经你允许生产和你专利产品一样的东西,你就可以依据这个权利去制止。 再者是许可实施权。专利权人可以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虽然取得了实施专利的权利,但不能再随意许可给别人。这就是说,你要是觉得别人有能力帮你把专利产品推广,你可以授权给他,但他不能再私自转给别人做。 另外,还有转让权。专利权人有权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不过,转让需要符合一定规定,比如要订立书面合同,并且进行登记和公告才生效。像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最后是标记权。专利权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通过标记,能让大家知道这是有专利保护的产品。《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 相关概念: 独占实施权:是专利权人排他性地利用和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禁止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与专利相关行为的权利。 许可实施权:允许他人在一定条件下实施专利并获取费用的权利。 转让权:将专利所有权转移给他人的权利。 标记权:在专利产品或包装上标注专利相关标识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