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具有什么特征?


广告是为了某种特定的需要,通过一定形式的媒体,公开而广泛地向公众传递信息的宣传手段。从法律角度来看,广告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特征: 首先是真实性。广告应当真实、准确地介绍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这是广告最基本的特征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例如,一款减肥产品广告宣传使用一周能瘦十斤,但实际上大部分消费者使用后根本达不到这个效果,这就属于虚假广告,违反了广告真实性的特征。 其次是合法性。广告的内容和形式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不得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等。《广告法》第九条对广告不得含有的情形作出了详细规定。比如,广告中不能出现宣扬封建迷信的内容,否则就违反了合法性特征。 再者是可识别性。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广告法》第十四条对广告的可识别性作出了规定。例如,一些网络文章看似是普通的推荐文章,实则是广告,但没有明确标识,这就不符合可识别性的要求。 最后是导向性。广告在传播信息的同时,还具有一定的社会导向作用。广告内容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广告的导向性要求广告传递积极、健康的价值观。比如,不能在广告中宣扬过度消费、攀比等不良价值观。 总之,了解广告的这些特征,无论是对于广告主制作广告,还是消费者识别广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这些特征也是法律对广告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