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并购有哪些财务动因?


企业并购是指企业之间的合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实现扩张和发展的重要途径。从财务角度来看,企业并购具有多方面的动因。 首先是协同效应动因。协同效应指的是两个企业合并后,其整体效益大于两个独立企业效益之和的情形。在财务协同方面,最明显的体现是成本降低。比如,通过并购可以实现规模经济,企业可以扩大生产规模,从而降低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像原材料采购,大规模采购往往能获得更优惠的价格。同时,管理成本也可能降低,两家企业合并后,一些重复的管理部门可以进行整合,减少管理人员数量,提高管理效率。相关法律虽然没有直接针对企业并购财务协同效应进行规定,但《公司法》等法律为企业并购提供了合法的操作框架,保障了并购后企业的正常运营,间接促进了协同效应的实现。 其次是税收动因。不同的企业在税收方面可能存在差异。一些企业可能由于经营亏损而拥有未使用的税收抵免额度。当盈利企业并购亏损企业时,就可以利用这些税收抵免额度来减少自身的纳税额。例如,盈利企业A并购了亏损企业B,A可以用B的亏损来抵减自己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税负。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这为企业通过并购利用税收抵免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 再者是财务战略动因。企业通过并购可以实现多元化经营,分散财务风险。如果企业只专注于单一业务,一旦该业务受到市场波动、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严重冲击。而通过并购进入不同的行业或领域,企业可以将风险分散到多个业务板块。例如,一家传统制造业企业并购了一家新兴的互联网企业,这样即使制造业市场不景气,互联网业务可能仍能保持盈利,维持企业的整体财务稳定。此外,并购还可以帮助企业快速获取资金。比如,一些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但资金短缺的企业,可以被资金充裕的企业并购,从而获得发展所需的资金支持。 最后是价值低估动因。在市场中,有些企业的价值可能被低估。这可能是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企业经营不善但具有潜在价值等原因导致的。当其他企业发现这些被低估的企业时,就可能会进行并购。通过并购,企业可以以相对较低的成本获得被并购企业的资产、技术、市场份额等资源。在并购后,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整合资源等方式,提升被并购企业的价值,从而为并购企业带来丰厚的回报。虽然法律并没有直接规范企业价值评估和并购中的价值低估问题,但《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并购的信息披露、收购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以保障并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防止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出现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综上所述,企业并购的财务动因是多方面的,这些动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企业在进行并购决策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同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实现并购的预期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