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医疗事故该怎么办?
我之前在医院看病,治疗后效果不好,我怀疑是医疗事故就申请了鉴定,结果出来说不是医疗事故。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了,也不清楚之后还有没有其他办法维权,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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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被认定不是医疗事故的情况时,首先需要理解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若经认定不属于医疗事故,并不意味着患者就不能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问题。 如果对鉴定结果存在异议,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通过再次鉴定来进一步确认是否存在医疗问题。 即便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如果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确实存在过错行为,比如误诊、漏诊等,患者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举证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自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此外,患者还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沟通。毕竟解决问题的途径并非只有认定医疗事故这一种方式,友好的协商可能促使医疗机构基于人道主义给予一定的补偿或者采取改进措施,以弥补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受到的损失和不便。 总之,不是医疗事故并不代表患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患者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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