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而言,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然而,并非所有签订的劳动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存在一些情形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首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简单来讲,欺诈就是一方故意隐瞒真相或者编造虚假情况,让对方做出错误的决定。比如,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夸大公司的福利待遇,劳动者基于这些虚假信息签订了合同,这种情况下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胁迫则是一方通过威胁、逼迫等手段,让对方不得不签订合同。乘人之危就是利用对方处于危难的处境,迫使对方签订不公平的合同。 其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有一些法定的责任,比如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等。如果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不用承担这些责任,或者限制劳动者获得相应权益的权利,这样的条款就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这些责任和权利是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不能通过合同随意排除。 最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也无效。法律和行政法规中有很多强制性的规定,比如关于工作时间、最低工资标准等。如果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违反了这些规定,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例如,合同约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或者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样的合同就是不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上述这些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该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当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因此,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对合同的有效性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