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哪些?


在我国,专利法所保护的发明创造主要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这三种类型。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是发明。发明指的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这里的产品发明,是创造出了一种全新的产品,像新的机械设备、新的材料等;方法发明则是创造出了一种新的制作工艺、操作流程等。例如,科学家研发出一种新的药物,这就是产品发明;而研究出一种新的药物合成方法,就是方法发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的创造性要求较高,经过专利授权后,能为权利人提供较强的法律保护。 其次是实用新型。实用新型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简单来说,就是对已有的产品进行一些结构或形状上的改进,让它更实用。比如,对传统的椅子进行改进,设计出一种可折叠、便于携带的椅子,这就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相对发明较低,审批程序也相对简单、授权时间较短。 最后是外观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比如手机的外观造型、汽车的外形设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主要保护的是产品的外在美感和独特性。 总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这三种发明创造类型都受到我国专利法的保护。不同类型的发明创造在定义、创造性要求、审批程序等方面存在差异,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发明创造的特点,选择合适的类型申请专利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