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拖欠拆迁过渡费该怎么办?
我家房子被政府拆迁了,当时签订协议说会按时给拆迁过渡费,可现在都过去好几个月了,过渡费一直没给。我每个月还要租房子住,这笔过渡费对我来说很重要。我想知道遇到政府拖欠拆迁过渡费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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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政府拖欠拆迁过渡费的情况,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拆迁过渡费是在拆迁过程中,政府为了保障被拆迁人在房屋被拆除后到新安置房屋交付前这段时间的居住问题而给予的费用,它是基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产生的,具有合同性质。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是政府与被拆迁人之间的合同,政府有义务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拆迁过渡费。 第一步,我们可以尝试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你可以找到负责此次拆迁工作的部门,以平和的态度说明情况,要求其按照协议支付拖欠的过渡费,并了解拖延支付的原因。很多时候,可能是由于工作流程、资金安排等方面的问题导致支付延迟,通过沟通有可能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我们可以考虑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你可以向作出拆迁决定的政府的上一级政府或者其所属的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其责令相关部门支付过渡费。 若行政复议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程序,由法院来判决政府是否应当支付拖欠的过渡费以及确定支付的时间和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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