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迁过渡费什么时候给?
我家房子最近在拆迁,和拆迁方签了协议,里面提到了过渡费。但我不太清楚这过渡费具体什么时候能拿到手,是拆迁一开始就给,还是等安置好之后给?很担心不能按时拿到这笔钱,影响后续生活安排,想了解下相关规定。
展开


房子拆迁过渡费是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为了弥补被拆迁人在过渡期间的居住等相关费用而给予的补偿。 从法律角度来说,关于过渡费的支付时间,通常会由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明确约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一般情况下,如果协议中约定在拆迁开始时支付过渡费,那么拆迁方就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时支付。这是为了确保被拆迁人在搬离原房屋后,有足够的资金来解决过渡期间的居住等问题。比如选择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需要这笔费用来支付房租等开支。 如果约定在安置房屋交付前持续支付过渡费,那么拆迁方需要在整个过渡期间,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如按月、按季度等)按时支付。若超过约定的过渡期限,还未提供安置房屋的,拆迁方可能需要增加过渡费的支付标准,以弥补被拆迁人额外的损失。 要是拆迁方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过渡费,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与拆迁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被拆迁人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迁方履行支付过渡费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