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流程第八步是什么?


房地产开发是一个复杂且受到严格法律监管的过程,了解每一个步骤对于开发者来说至关重要。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房地产开发流程第八步的相关内容。 在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开发流程的第八步是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需要房地产开发企业准备一系列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商品房预售方案等。 房产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查勘。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产管理部门会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可以合法地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但同时,企业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按照规定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交付房屋等。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商品房预售许可是房地产开发流程中的重要一步,它不仅关系到开发企业的合法销售,也关系到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开发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预售许可,以确保整个开发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