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诉讼裁定管辖是什么意思?

我最近涉及一个行政诉讼的案子,法院说要进行裁定管辖,我不太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想知道行政诉讼裁定管辖具体是怎么回事,它是依据什么来确定管辖法院的,对我的案子会有什么影响呢?
展开 view-more
  • #行政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行政诉讼裁定管辖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不是按照法定的地域管辖或者级别管辖来确定行政案件由哪个法院受理,而是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以裁定的方式来决定案件的管辖法院。 简单来说,就是原本按照一般规则确定管辖法院可能会有困难或者不合适,这时就由法院通过裁定来指定合适的管辖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对裁定管辖作出了相关规定,裁定管辖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移送管辖。它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比如,A法院受理了一个行政案件,但后来发现这个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由B法院管辖,那么A法院就会把这个案件移送给B法院。这就像接力比赛一样,一个选手发现这个接力棒不该自己跑这一棒,就把它传给应该跑这一棒的选手。《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二,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里的特殊原因可能是自然灾害、法院的审判人员需要回避等情况。比如,C法院因为当地发生了重大自然灾害,无法正常开展审判工作,那么它的上级法院就可以指定D法院来管辖原本由C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三,管辖权的转移。它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比如,E法院管辖的一个行政案件,由于案件复杂或者影响重大等原因,E法院认为由它的上级F法院来审理更为合适,就可以报请F法院,由F法院决定是否审理这个案件。《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行政诉讼裁定管辖的存在,主要是为了保证行政诉讼能够顺利进行,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及时的审理。它能灵活应对各种复杂的情况,避免因为管辖问题导致案件无法正常处理。对于当事人来说,了解行政诉讼裁定管辖的相关规定,有助于理解法院的审判安排,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