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额是什么意思?
我在处理一些税务事务时,听到了核定征收额这个词,但不太明白它具体是什么意思。我想知道核定征收额是怎么确定的,在什么情况下会用到,它和我平时理解的税收计算方式有什么不同。希望能有专业人士给我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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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额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依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这主要是针对那些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情况。 在实际的税收征管当中,很多企业由于规模较小、财务管理不规范等因素,无法准确核算自身的收入、成本和利润等情况。此时,税务机关就会采用核定征收额的方式来确定其应纳税额。这样做既保证了国家税收的足额征收,也简化了纳税申报的程序,方便了纳税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核定征收额的确定方式有多种,常见的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等。 与查账征收不同,查账征收是企业根据自己的财务报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向税务机关申报其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而核定征收额不依赖企业的会计核算,税务机关根据一定的方法直接确定应纳税额。这种征收方式相对简单,对企业的会计核算要求较低,但可能在某些情况下无法完全精准地反映企业的实际纳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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