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时职工债权会打折扣吗?
我所在的公司经营不善要破产了,我很担心自己的工资和相关权益。想了解下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下,我们职工的债权,像工资、补偿金这些,会不会被打折处理啊?心里没底,希望懂法律的能给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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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时职工债权是否会打折扣,这是很多职工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首先,职工债权是指公司在破产程序中,对职工所负的债务,主要包括职工的工资、医疗和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这些权益是职工通过辛勤劳动应得的报酬和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从该法律条文可以看出,职工债权处于清偿顺序的首位。这体现了法律对职工权益的优先保护。在正常情况下,如果破产财产足够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职工债权,那么职工债权是不会打折扣的,职工能够全额获得应得的款项。然而,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的职工债权,那么职工可能无法全额获得债权,从这个角度看,似乎是打了折扣。但这并不是法律主动对职工债权进行打折处理,而是由于公司破产后资产不足导致的无奈结果。并且,在实际操作中,法律也会尽量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总之,法律原则上是全力保障职工债权得到全额清偿的,但最终能否全额实现,还取决于公司的破产财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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