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时工资怎么办?


当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员工最为关心的工资问题,法律是有明确规定和保障的。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破产清算这个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宣告其破产,并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处理和分配的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这表明,员工的工资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处于优先受偿的地位。也就是说,公司破产清算时,会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就会支付员工的工资等相关费用。 员工要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在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应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公司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存在恶意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员工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证明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