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平均法是什么?
我公司有一些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时听说有个年限平均法。但我不太清楚这具体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它在法律和实际操作中有什么规定和要求,想了解下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平均法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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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平均法,也被叫做直线法,它是一种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常用的方法。简单来说,就是把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匀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内。 应计折旧额指的是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如果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这里涉及到几个概念。固定资产原价,就是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时所花费的全部支出。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年限平均法是其中一种被广泛认可和使用的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每期折旧额是固定不变的。其计算公式为: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预计使用年限;月折旧额 = 年折旧额 ÷ 12 。 例如,某企业购买了一台设备,原价为1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5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那么,年折旧额 =(100 - 5)÷ 10 = 9.5万元,月折旧额 = 9.5 ÷ 12 ≈ 0.79万元。 年限平均法的优点在于计算简便,容易理解,并且能使固定资产的使用成本在各期均匀分摊。不过,它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没有考虑到固定资产在不同使用期间的实际损耗情况,可能会导致固定资产在使用早期的成本分摊相对较低,而在后期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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