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破产欺诈罪,其刑事立法是怎样的?

我对破产欺诈罪不太了解,想知道它具体是个什么概念。身边有企业破产的情况,感觉里面有些操作不太对劲,怀疑存在欺诈行为。我想弄清楚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如何定义的,以及相关的刑事立法规定是怎样的,好判断是不是真的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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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欺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破产欺诈罪是指在破产程序开始前一定期间内或者破产程序进行中,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故意实施的欺诈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在企业破产这件事上,有人为了自己的私利,耍一些不正当手段。 从概念上进一步理解,破产欺诈行为可能表现为很多种形式。比如,债务人隐匿、转移财产,不让这些财产用于偿还债务;或者虚构债务,增加本不存在的欠款;还可能对个别债权人进行偏袒性清偿,让一部分债权人优先得到好处,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在我国,虽然没有单独设立“破产欺诈罪”这一罪名,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文对类似行为作出了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规定了虚假破产罪。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这里所说的“隐匿财产”,就是把公司、企业的财产藏起来,不让别人知道;“承担虚构的债务”,就是编造根本不存在的欠款;“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包括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 另外,《刑法》中的妨害清算罪也与破产欺诈相关。《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事立法设立这些罪名,目的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企业在破产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不仅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于那些实施破产欺诈行为的人,法律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也提醒企业和相关人员,要遵守法律法规,在破产等经济活动中诚实守信,不能为了私利而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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