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和贪污公款有什么区别?
我对挪用公款和贪污公款这两个概念一直很模糊。最近看到一些相关案例,更让我一头雾水。我想知道这两者具体有啥区别,比如在行为表现、法律后果这些方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展开


挪用公款和贪污公款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它们之间的区别。 首先,两者的定义和本质不同。挪用公款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简单来说,挪用公款的人只是暂时把公款拿出来用,并没有打算永远占有这笔钱。而贪污公款则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的人是想把公款据为己有,不再归还。 其次,行为表现也有差异。挪用公款一般是通过擅自将公款挪作他用,比如用于个人投资、偿还个人债务等,但账面上还会体现这笔款项的去向,之后可能会归还。贪污公款则更多表现为采用虚假发票报销、伪造账目等手段,将公款隐匿、转移,使公款从账面上消失,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 最后,在法律后果上,二者的量刑不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而《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贪污罪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总体而言,贪污罪的量刑通常比挪用公款罪更重。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