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破产管理人制度?


破产管理人制度是企业破产程序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破产管理人就像是在企业破产这个特殊阶段的“管家”,负责处理与破产相关的各种事务。 从法律概念上解释,破产管理人是指在破产程序中,由法院指定的,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其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事务的专门机构或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对破产管理人制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破产管理人的产生有着严格的法律程序。根据《破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这就保证了破产管理人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破产管理人承担着众多重要职责。在接管破产企业方面,《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管理人需要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等。比如,在企业破产时,管理人要把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的梳理和登记,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这就像管家要清楚家里有多少财产一样。 在处理破产财产方面,管理人要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和分配。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并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然后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分配,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依次是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等。 破产管理人制度的设立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它保证了破产程序的公正、有序进行。因为管理人是独立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第三方,能够客观、公正地处理破产事务。另一方面,它有助于提高破产程序的效率。专业的管理人具备处理破产事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更加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破产管理人制度是企业破产程序中的重要保障,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正义起着关键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