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动产质押合同,该如何订立?


动产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就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以作为债权的担保而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简单来说,就是当你向别人借钱时,把自己的动产交给对方作为保证还钱的东西,你们之间签订的关于这个动产质押的合同就是动产质押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在订立动产质押合同前,出质人首先要确认自己对质押的动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因为如果出质人无权处分该动产,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损害质权人的利益。比如,张三把从李四那里借来的汽车拿去质押,这种情况下质押合同可能就会存在问题。 合同的条款要明确具体。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要写清楚,这关系到质权所担保的范围。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也很重要,它决定了质权人何时可以行使质权。例如,合同约定还款期限是一年,那么在这一年期限内,质权人不能随意处置质押的动产。 对于质押财产的描述要详细准确。包括动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等。以质押一批货物为例,要写明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避免在后续产生纠纷时无法确定质押财产的具体情况。 关于担保的范围,双方也应该协商明确。一般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最后,质押财产的交付时间和方式要在合同中确定。动产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也就是说,只有当出质人把质押的动产实际交给质权人后,质押合同才真正具有法律效力。比如,质押一辆汽车,出质人要把汽车的钥匙、相关证件等交给质权人,并且把汽车实际交付给质权人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