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指的是什么?


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是专利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于平衡专利技术之间的关系、促进技术的进步和应用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它的定义、实施条件、程序以及对相关方的影响。 从属专利,通俗来讲,是指在后申请的专利是在之前已经存在的专利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创新而获得的专利。这种改进可能使得在后专利在技术上更先进、更具实用性,但它的实施往往依赖于在先专利。而强制许可,就是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的一种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实施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在后专利必须比在先专利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这意味着在后专利不能只是微小的改进,而应该在技术上有较大的突破,并且能够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其次,在后专利的实施必须依赖于在先专利。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在先专利的支持,在后专利无法正常实施。 当满足上述条件后,后一专利权人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一旦审查通过,就会给予强制许可。同时,前一专利权人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对于原专利权人来说,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对专利的独占实施权。但是,法律也保障了原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制度是为了避免专利技术的垄断,促进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它在平衡专利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