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消费者安全权的侵害?
我买了个电子产品,用的时候发现有漏电现象,感觉对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我想知道这算不算是消费者安全权受到侵害呢?侵害消费者安全权具体是指哪些情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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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安全权,简单来说,就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这是消费者最重要的权利之一。 侵害消费者安全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人身安全权是指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不受威胁。比如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用后导致身体不适甚至中毒;或者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电器,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漏电等情况,造成消费者身体受伤。这些情况都属于对消费者人身安全权的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财产安全权则是指消费者的财产不受损失。例如消费者购买到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的商品,使得自己支付了相应的价款却没有得到等值的商品,这就造成了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当消费者发现自己的安全权受到侵害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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