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应当从轻是什么意思?
我在了解法律知识时看到‘刑法应当从轻’这个说法,不太明白它具体指什么。是在量刑的时候必须要从轻处罚吗?从轻的幅度是多少呢?想弄清楚这个概念在实际的刑法运用中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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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应当从轻”是刑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指在特定的情形下,司法机关在对犯罪人量刑时,必须要在法定刑的限度内,对犯罪人判处相对较轻的刑罚。这和“可以从轻”不同,“可以从轻”意味着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而“应当从轻”则是一种硬性规定,法官没有选择的余地。 为了便于理解,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法定刑”。法定刑就是法律预先规定的,对各种犯罪所应判处刑罚的标准。比如,某个罪名的法定刑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犯罪人具有“应当从轻”的情节,那么法官就需要在这个幅度内,判处相对轻一些的刑罚,可能是3年或者接近3年的刑期。 我国《刑法》中有不少条款规定了“应当从轻”的情形。例如,《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在心智和认知上还不够成熟,他们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相对较弱,所以法律给予他们从轻处罚的待遇,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再比如,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的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通常比主犯要小,所以法律规定对他们从轻处理,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总之,“刑法应当从轻”是法律基于各种因素的考量,对特定犯罪人作出的一种量刑规定,目的是实现刑罚的公平和正义,同时体现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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