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流程是什么样的?


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以下为你分别介绍它们的流程: 行政拘留:首先是调查环节,公安机关会对案件展开全面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确定违法行为的事实和情节。比如,在治安案件中,警察会询问当事人、证人,调取监控录像等。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会根据调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这个决定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告知其拘留的期限、地点等信息。当事人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在复议和诉讼期间,行政拘留一般不停止执行。最后,当事人会被送到拘留所执行拘留。 刑事拘留:通常是在公安机关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后启动。公安机关会进行初步的侦查,收集相关线索和证据。当认为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时,会制作《呈请拘留报告书》,说明拘留的理由和依据,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公安机关会持《拘留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并且,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司法拘留:一般是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司法程序中,当事人或者其他人违反法庭规则,或者有妨害司法秩序等行为时,由人民法院决定采取的措施。人民法院会先对违法行为进行审查,根据情节轻重作出是否拘留的决定。决定拘留的,会制作《拘留决定书》,由司法警察将被拘留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看管。被拘留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进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