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侵占罪,它与盗窃罪有何不同?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侵占罪的定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别人把东西交给你保管,或者你捡到别人遗忘的东西、挖到埋藏的东西,这些东西本不属于你,可你却想把它们变成自己的,而且在别人要求归还时还不还,当涉及的财物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就构成了侵占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接下来看看盗窃罪。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简单说,就是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把别人的东西偷偷拿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从犯罪对象来看,侵占罪的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不包括自己合法占有的财物。在行为方式上,侵占罪是合法占有后非法侵吞,是一种变合法持有为非法所有的行为;盗窃罪则是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取他人财物。在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侵占罪的故意产生于合法占有财物之后,而盗窃罪的故意是在获取财物之前就已经存在。此外,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需要被害人主动向法院起诉,法院才会处理;而盗窃罪属于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总之,虽然侵占罪和盗窃罪都涉及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但它们在定义、法律规定以及行为特征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