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背书转让,它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背书转让是指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行为。在票据(比如汇票、本票、支票)流通过程中,背书转让是一种常见的权利转让方式。简单来说,就是票据的持有人(背书人)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然后将票据转让给他人(被背书人),这样被背书人就获得了票据上的权利。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对背书转让有详细规定。该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这意味着,如果出票人明确限制了票据的转让,那么就不能进行背书转让。如果违反这一规定进行转让,该转让行为在法律上可能不被认可。 背书的形式也有严格要求。《票据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这表明,背书时背书人的签章是必不可少的,它是确认背书人身份和转让意愿的重要依据。同时,虽然背书日期不是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但为了明确转让时间和相关权利义务,最好还是记载清楚。 此外,《票据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部分背书是指背书人在背书时,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票据法》明确禁止部分背书,部分背书无效。这是为了保证票据权利的完整性和确定性,避免产生纠纷。 在进行背书转让时,被背书人需要注意审查票据的真实性、背书的连续性等。票据的真实性是指票据本身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伪造、变造等情况。背书的连续性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只有背书连续的票据,被背书人才能证明自己的票据权利。 总之,背书转让在商业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必须严格按照《票据法》的规定进行,以保障票据流通的安全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