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事实婚姻,以及该如何解除事实婚姻?


在法律上,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这种情况与合法登记的婚姻有所不同,它缺乏婚姻登记这一法定程序。 要判断是否构成事实婚姻,需要依据不同的时间节点来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里的结婚实质要件,通俗来讲,就是双方都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也没有其他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等。而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从这个时间点之后,我国在民事领域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 如果属于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要解除事实婚姻关系,一般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就像合法的婚姻关系一样,解除事实婚姻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双方需要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签订离婚协议。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事实婚姻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所以在办理一些手续时可能会与普通离婚有所不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判决。 而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后形成的类似情况,因为不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只是同居关系。如果要分开,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处理。但需要强调的是,这种情况下的解除与事实婚姻的解除在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 总之,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了解自己的情况是否属于事实婚姻以及相应的解除方式非常重要。遇到具体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