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任意撤销权是什么?
我之前答应把自己的一台旧电脑送给朋友,现在又有点舍不得了。听说有赠与的任意撤销权,我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行使这个权利,撤销赠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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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任意撤销权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基于自己的意愿任意撤销赠与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在把东西真正给到对方之前,赠与人可以反悔不送了。 不过,这个权利也不是完全没有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如果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或者是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比如向灾区捐赠物资、为贫困学生捐款等,赠与人就不能任意撤销赠与了。 在实际生活中,判断是否能行使任意撤销权,关键看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已经转移。对于动产,一般是交付时权利转移,像送手机、电脑等,交到对方手上了,权利就转移了,通常不能再任意撤销;对于不动产,比如房屋,要完成过户登记,权利才转移,没过户之前可以考虑行使任意撤销权。你答应送朋友旧电脑,若还没把电脑交到朋友手中,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时,你一般是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不把电脑送给他了。但要是已经给了,就不能随意要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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