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可撤销有哪几种情况?
我之前把一套房子赠与给了亲戚,现在我有点后悔了,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赠与在哪些情况下是可以撤销的呢?我这种已经把房子送出去的情况还能不能撤销赠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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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赠与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情况。下面我们分别来看一下: 任意撤销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里的“权利转移”,通俗来讲,对于动产,比如手机、电脑等,就是把东西交到对方手里;对于不动产,比如房子,就是完成过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如果赠与的财产还没给到对方或者还没完成过户等手续,一般情况下赠与人是可以反悔不送的,但要是经过公证或者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就不能随意撤销了。 法定撤销则是在特定情形下,即便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也能撤销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比如,受赠人打骂赠与人,或者受赠人本来有义务赡养赠与人却不管不顾,又或者赠与合同约定受赠人要对房屋进行维护但受赠人没做到,这些情况下赠与人就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此外,该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还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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